2、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立案管辖中的交叉情形,尤其是涉税案件与贿赂犯罪;检察院和法院在立案管辖中的交叉情形,即“公诉夹自诉”和“自诉夹公诉”如何处理;脱逃期间的犯罪。
3、回避:回避的决定权;回避人员所作出的诉讼行为与获得证据的法律效力;职务调动后的回避。
4、辩护:不得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拒绝辩护,包括当事人当庭拒绝与重新开庭后的再次拒绝以及律师拒绝辩护;法律援助中的法律责任;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差异;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差异;律师法修改的情况。
5、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据的理论分类;免证事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6、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分配;逮捕的条件、特殊逮捕的程序;拘留的条件;取保候审期间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保证人的义务与法律责任,尤其是连带责任的情形;保证金的数额及没收的性质。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的确定;调解。
9、侦查:讯问程序;检查、搜查程序;鉴定机构的设置;侦查羁押期限。
10、公诉:审查起诉中的特殊情形处理;不起诉的三种具体情形及其救济。
11、审判概述: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审判委员会的职权;审判长的选任;应当不公开审理的四种情形。
12、一审:庭前审查中特殊情形的处理;庭前证据移送中“主要证据”的范围;证人不出庭的情形;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撤诉;法院改变罪名和改变指控事实等问题;被告人认罪程序的特点。
13、自诉:自诉可以转化为公诉的情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特点;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14、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15、二审程序:上诉与抗诉的区别;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裁判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二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16、死刑复核程序:共同犯罪的复核程序;二审改判死刑案件的复核;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17、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诉的时间和次数;死刑复核的申诉程序;再审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审限;再审应当开庭的情形。
18、执行:死缓期间犯罪的处理;死刑的执行与停止执行;暂予监外执行。
19、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分案处理原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特别诉讼权利。
20、涉外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外国籍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辩护或代理原则;涉外案件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