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题量上看,考察了单选8道,多选10道,没有考查不定项选择题,这和去年是一致的,但08年没有一如既往地考查公司法案例题,商法只在卷三也就是选择题中出现,因此分值陡然降到了28分,创历史最低值。近三年商法分值情况,07年相比06年而言已经降了16分,而08年在此基础上又降了10分(06年是54分,07年是38分,08年仅28分)。08年商法部分已经突破技术性处理,带来了一种全局性的变动,影响了卷三试题的分布情形。
从考点分布上看,在08年商法为数不多的分值中倒是做到了重点突出,仍然是公司法挑大梁,其余法分担余下的分值。这28分在各学科之间的具体分布是这样的——(公司法12分,合伙企业法6分,票据法3分,保险法3分、破产法2分,合资企业法2分)传统考点毫无疑问都在考查范围内,例如公司法中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费用承担问题(29题)、公司对内对外担保问题(30题)、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处理、(31题)股权转让(32题)、股东代表诉讼(75题)、董事任职资格限制(76题)。票据的无因性、未成年人签章的效力(72题)。合资企业的成立、权力机构(78题)等等这些传统的考点08年的司法考试是照单全收。而就新增的考点来说,由于大纲商法部分基本上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新增的考点仅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子考点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与企业的交易、同业竞争、有限合伙份额的出质和转让,在考试中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执行,合伙企业法共考了6分,其中4分是围绕本考点展开的,新增考点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考法上,基本上都是常规的考法,以记忆型试题居多。没有偏题、怪题出现,试题难度不高,题干和选项几乎很少设置陷阱,考查模式陈旧,令考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也是以小案例形式考查,但是却不是应用型试题,而是法条直接考察型试题。题干或者选项设置的陷阱明显而直白,少有灵活运用的综合性试题。考生复习到相关法条直接代入试题中完全可以迎刃而解。我们知道07年商法司法纯理论型试题增多,但是这一趋势并没有在08年延续,不但如此,连司法考试一向推崇的综合性考查在08年商法试题中也比较少见。以往的考试是将相关联、易混淆的知识点放在一起考查,08年更多是对某一个知识点进行反复、集中考察。试题较少有理论依托,多是法条的简单改编,对新法、新考点也只停留在浅层次的考察上,侧重记忆力,对理论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要求不是太高,甚至可以援用最低级的选项判断技巧。例如商法第7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