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案件,由其出具检验鉴定委托函。
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了解案情...详细
问:病人在脚腕上起了一个疙瘩,医院在尚未做病理鉴定的情况下予以割除,然后做了病理鉴定,结果出来后可能是恶性肿瘤,由于医院没有按照恶性肿瘤切除手术进行恰当处理,可能会对病人下一步更好的治疗造成严重影响,请问,如追究责任是否有恰当的理由,下一步病人做放疗、化疗治疗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医院承担部分费用?急切请求专业人员帮忙!叩谢!
答:医院的这种做法不违背医疗原则。肿块切除后送检,如发现是恶性的,进一步治疗没有...详细
医疗工作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医务人员工作的对象是有生命的人体。由于病人各自身体有差异性,即使同一种疾病,表现的症状在不同的人也各不 相同,所以采取同样的治疗措施,会出现不同的治疗效果,有时甚至出现截然相反的情况。况且每种治疗手段都有一定程度的风险性。因此要客观、全面地根据尸检 病理结果和结合临床的一系列诊疗活动来判定是非常必要的。尸检既是处理医疗事件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又对疑难病例、非正常死亡病人、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人 至关重要,所以尸检势在必行。通过尸体检验了解临床诊断是否与病理诊断相符,明确疑、难、杂症诊断,有助于总结临床诊治经验...详细
对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其病因,以求得前车之鉴、后车之路,这是病理医生的“特权”,义不容辞,当是光荣而神圣。这也是促进医学发展必不可少的环 节,也是对逝者及其亲属的最后的客观的“交待”,是谓“盖棺论定”。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里,对死亡病人进行尸检,已成为医院一项很正常的常规工作,得到国 家法律的保护和死者亲属的合作。因此,国外的临床尸检率一直很高。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外的尸体解剖率却呈下降趋势。美国尸体解剖率1964 年为41%,到了90年代中期降至5%。日本医疗机构年剖检率1977年为37.8%,到了1995年下降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