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司法中,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宣判需要经历很多环节,尽管有些环节并非是科学而必要的。比如判决报批制就违背科学效率的原则,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度就违反了审判亲历性的原则。等等这些,既阻碍了司法现代化的进程,也削弱了司法能力的现实表现。
尽管如此,司法要在更深层次上体现司法能力,司法要在更高意义上实现司法价值,则司法必须走向公正,体现效率。如果司法远离公正,无视效率,那么很难想象在这样的社会,在这样的国家,司法如何保障、维护和体现公民的利益。因为公正与效率不仅是提高司法能力的终极追求,也是司法正义的内在体现。但是公正不会从天而降,效率不会无故而至。就当前司法现实而言,由于经济、体制、文化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司法现实总是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因为我们习惯了口号治国,但也一直漠视制度治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贺卫方教授才说:“要实现司法公正,重要的问题仍在于制度。其实只要深入观察,我们就可以发现,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司法不公甚至腐败行为,多半源于制度缺陷,而非法官的个人品行。”⑨
综上所述,实现司法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由之路。但在司法现代化的过程中,制度建设、体制完善和观念重塑是最为关键的方面。
①李林著:《中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载《人权与宪政》,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
②张静著:《首先要破除立法谋私》,载《人民日报》第20710期。
④贺卫方著:《无效率乃司法公正之大敌》,载2001年3月7日www.rmfyb.com.cn/html。
⑤贺卫方著:《走向司法公正的八个制度要件》,载www.china-review.com/execute。
⑥毕东升著:《法官惩戒制度改革之我见》,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63页。
⑦杨解君著:《WTO下的中国行政法制变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⑧杨宇冠、彭海清著:《法官职业化的必要性和国际标准》,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⑨贺卫方著:《走向司法公正的八个制度要件》,载www.china-review.com/exec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