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指出教育学有两大理论基础:哲学伦理基础和心理学基础;他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和性格的完善;强调系统知识的传授、课堂教学的作用、教材的重要性和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三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提出教学过程四阶段论,即“明了(明确观念)、联想(新旧知识串联)、系统(知识系统化)、方法(知识检查应用)”,将哲学中的统觉观念移用过来,强调教学必须使学生在接受新教材的时候,唤起心中已有的观念,对后世产生了广泛影响。他的代表作《普通教育学》(1806)标志着规范教育学、科学教育学的建立,标志着教育学完全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针对他的考试考点集中于他的教育主张与著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