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wto的一名成员。但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沿用至今。因此,导致一些国家在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诉讼时,拒绝采用我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格,而采用“替代国”的同类产品生产成本和价格作为依据来计算出我国的倾销幅度。然而,这种所谓的“替代国”的情况有时根本无法反映我国产品的真实情况。例如,欧盟从1980年到1997年18年间,共对我国产品提起了80余起反倾销调查,其中的44起案件中采用美国作为中国的替代国,而两国的生产力水平的差距甚大。用美国的生产成本代替中国的生产成本再减去中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不仅可以存在倾销的结论,而且还可以得出更高的倾销幅度。一些西方国家无视中国的实际情况,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采用第三国方式来计算这是极不公平的歧视性作法,也是我国产品纷纷被提起反倾销调查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我国出口连续多年快速增长,刺激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势必对进口国市场形长较大的压力,从而造成世界各国对中国反倾销诉讼的进一步增强。他们试图削弱中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不错的效果。因此,我国出口产品现在和将来都将面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税。
除了外部原因外我们自身毛病也很多,不计成本低价竞销就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我国经济体制和制约机制在许多方面有待改善,行业协调力度不够,重复建设导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大量鼓励出口的政策激励下,企业就把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为扩大出口,企业不惜低价出售,这不仅损害了国内同行的利益,而且还导致进口国对我国的产品提出反倾销诉讼。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进口国政府出于自身目的,借助反倾销手段试图把中国产品挤出本国市场的真实目的。此外,我国出口结构也存在不合理的部分,就商品结构而言,出口过多地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轻工、纺织以及机电等低附加值的商品。由于目前全球正经历百年一遇的严重金融危机,各国经济都不太景气、失业率不断攀升,进口国政府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众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
以上分析说明,国外对我国提出的反倾销调查多数是一种不合理的和歧视性做法,究其原因,我认为其中既有调查方的因素也有我国出口企业自身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