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势猛。美国2006年11月对我国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2007年6月至7月又对我国标准钢管、薄壁矩型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调查;9月至11月又对我国热敏纸、软性磁铁和亚硝酸钠发起调查;2008年2月至5月,又对我国不锈钢压力焊管、石油天然气管线管和柠檬酸(盐)发起调查。在一年多时间里,美频繁对我发起反补贴调查,表现出惊人的高密度。
加拿大2004年4月对我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先例。加拿大在当年4月和10月又对紧固件、复合木地板,2006年6月对铜制管件,2007年8月对无缝石油套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2008年前5个月又发起2起。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加拿大同时还不断加强对原审案件的再调查,到目前为止总共发起了4起再调查,跟进调查的意味浓厚。
2、影响大。第一,直接影响了我国涉案企业出口。一家铜版纸涉案企业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间已在美市场损失了4000多万美元的销售额,该公司长期在美搭建的营销平台也遭受重创。我国标准钢管和薄壁巨型钢管对美出口持续下降。目前美国对我国发起的11起反补贴调查,涉案金额合计近13亿美元,严重影响我国相关企业的效益和社会就业。第二,对我国宏观经济制度的挑战不容忽视。与反倾销调查针对企业行为不同,反补贴调查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企业,更重要的是政府。调查涉及对我国汇率政策、金融体制、国企改革、外资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多项指控,如果这些指控被认定为补贴,不仅会影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损害我国国际形象,还会影响双边经贸关系,使我国面临的国际经贸环境更加复杂。第三,示范效应强。一方面,一个反补贴裁定中的补贴项目往往成为后续对我国反补贴的证据,从而引发更多新的反补贴案件。目前,美、加对中国频频进行反补贴调查,表明其国内产业群起效仿的态势已经出现。另一方面,美、加对我进行反补贴调查的做法,容易引起他国跟进。近来,欧盟以及少数发展中国家都在密切关注美对华反补贴动向,并积极研究和准备对我国发起反补贴调查。
3、反常规。根据WTO统计,最近几年全球反补贴数量是波动性减少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WTO成员对其他国家政府进行调查通常持审慎态度。但对中国而言,这种趋势则恰恰相反。我国被发起调查情况是:2004年3起,2006年2起,2007年8起,2008年前5个月6起,占当年全球反补贴案件数比例逐年上升。
4、不公平。美国在对华反补贴调查中存在着许多违反WTO规则的地方,使中国企业遭受了极不公平的待遇。如在铜版纸初裁中,美方在反倾销计算中采用替代国做法,给中国企业计算出税率较高的反倾销税。在已经考虑补贴因素对国内产品正常价值影响情况下,如果再计算一个反补贴税,就给中国企业造成了双重负担。这种重复征税的做法是世贸规则所不允许的。此外,美国商务部将中国所有商业银行贷给企业的贷款均认定为优惠贷款,从而认为存在补贴。这完全与事实不符。这也使得中国企业的补贴幅度被人为地大幅提高,极大地损害了中国涉案企业利益。
据悉,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在收集我国补贴的情况和证据,并对我国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主要受益省份格外关注。商务部高虎城副部长在2008年国际贸易形势分析会上不无担心地说:“种种迹象表明,2008年我国应对反补贴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我们要重视反补贴,了解补贴的涵义和反补贴的做法,从稳定外贸发展大局出发,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