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印度对我国立案调查为13起,其中1起保障措施,1起特别保障措施。在印度的带动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明显增长。
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给我国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如欧盟对我国甲酚生产企业的核查,加拿大对我国黄原酸盐生产企业的核查,印度对我国碳酸钾生产企业的反倾销案,以及碳酸钡、聚乙烯醇等反倾销案件。
在国内,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电子、通讯、汽车、化学建材和轻纺工业拉动下,化工产品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合成材料等产品只能满足需求的一半。但国外化工产品供过于求,日、韩、美、欧盟、沙特等外商抢滩中国市场,相互压价,造成低价倾销或变相走私,损害我国企业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倾销和反倾销的争斗是长期的,甚至是激烈的。
从1999年至今,我国反倾销立案21起,其中涉及石化产品16起,占全国立案总数的76.2%;2002年我国反倾销立案8起,其中石化产品7起,占全国立案总数的87.5%。目前,丙烯酸酯、聚酯薄膜、二氯甲烷、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等5起案件已经终裁胜诉。邻苯二酚、苯酐、己内酰胺等初裁有损害,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4起。聚苯乙烯、饲料级L-赖氨酸被裁决有倾销,无损害,终止调查。其余聚氯乙烯、苯酚、丁苯橡胶、TDI和MDI等5起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有关专家称,企业提出反倾销后,对低价倾销产品进口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初裁和终裁胜诉的倾销产品普遍价格回升,我国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如二氯甲烷的价格从立案前的3000元/吨上升到目前的4500元/吨,市场由无序竞争到有序竞争,开工率从70%上升到100%,产量增加23%,销量增加46%。
据悉,苯酐的价格从立案前的4800元/吨,上升到目前的7200元/吨,企业产量增长13%,销量增长18%,利润增长31%。丙烯酸酯的效果也相当不错。反倾销带来的好处是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也促进了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