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欧委会并没有“顺应民意”,而是一意孤行。“欧委会这样做是逆势而动,徒劳无益,也是把贸易问题政治化,中国企业是坚决反对的。”商务部官员说到。
虽然欧委会只有提议权,最终其提案是否通过还取决与之后的部长级会议,但是对于这一结果,社会各方都表示出极大的不满。
“作为全球领先的经济体,欧盟的这一做法让人不可思议。不顾成员国的意见而执意做出这样的提议是不明智的,但是我们还是会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轻工协会皮革分会制鞋办公室主任卫亚菲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
欧盟于2006年10月5日对原产于我国的皮鞋统一征收16.5%的反倾销税(其中一家企业税率为9.7%),措施期限为两年。2008年10月3日,欧委会不顾大多数成员国反对,坚持对该措施发起日落复审,复审期间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欧委会于2009年10月13日出台建议,建议延长反倾销措施15个月。
“中国鞋企已经因此蒙受了很大的损失,如果继续征收的话,将严重的打击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信心。”卫亚菲说。
据卫亚菲介绍,从2006年到2008年底,因为欧盟的反倾销关税实施,中国出口欧洲的皮鞋销售额下滑20%,直接导致20,000人失业。2008年底的经济危机又让鞋类出口蒙上了阴影。
“大家都寄希望于取消,如果再继续增收的话,可能很多企业都会不做了。”
更让企业界关注的是,在各方都反对的前提下,欧盟并没有理由继续其提案。“对我们的影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这样做。这好比打人。你可以打我一下,我也不会活不下去,但是你打人本身就不应该啊。”卫亚菲说。
“欧委会的提案完全无道理,无民主,也无法律,”中国世界贸易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名世贸专家周世俭说。
“欧委会的做法自始至终都是在无视各成员国的意见,也是在无视消费者的利益。只是遗憾的是他们现在到了连遮羞布都不想要的地步。”
早在2006年,欧盟成员国投票表决时,12国反对,9票赞成,4票弃权,欧委会就是不顾这一结果坚持对中国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而这一次欧委会的做法如出一辙。同样值得关注的是,两次欧委会都采取了折中的手段。因为按照欧洲的规定,征收反倾销税以及日落复审延长关税都是5年的期限,而欧委会则分别提议2年以及15个月。
“欧委会没有任何理由说服所有人,一方面,他们说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他们的做法又完全有悖于其说法。他们在标榜自己民主的同时其实在做着最不民主的事情。”周世俭说。
在欧洲,有大约8,000个皮鞋鞋商,其中80%来自南欧,包括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而这些国家都是积极支持延长措施的,而其他有些欧洲小国虽然反对,但是迫于这些大国的压力也在投支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