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金融领域,人民币汇率问题是2006年的热点问题之一。美国一直对中国施压,要求人民币大幅度升值。有学者指出,根据习惯国际法原则,国家在不违背《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有独自处理汇率问题的权利;[14]汇率安排基本上属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专属管辖,应由该基金组织(IMF)协定第4条进行监督,而不应由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15]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人民币的汇率涉及到多方面问题,且与国际收支密切相关。国际收支不平衡会导致国家货币自主性政策下降。因此解决人民币汇率问题必须与影响国际收支的因素和制度相联系。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从制度导向上来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高出口竞争力等。
又如,在服务贸易(包括金融服务等)领域,我国在国际上还不具有优势。因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在WTO谈判中,应支持在服务贸易领域引人紧急保障措施,对服务贸易反补贴措施采取谨慎的态度,更注重审慎监管措施的运用;我国应借鉴wTO《保障措施协议》模式,完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立法。[16]
再如,在投资领域,2006年是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颇为频繁的一年。由于外资并购涉及徐工、洛轴这样的行业龙头企业,且要求外资必须控股、被并购方收益率必须超过15%,从而引起人们对外资并购是否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警觉和担心。同时,在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如何建立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也受到政府、产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虽然我国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7]但仍有必要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和问题,为完善相关法制提供依据。此外,我国目前注重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发展对外投资,促进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的双向对外开放格局。因此,研究如何完善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服务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也是重点问题之一。[18]
国际经济关系在发展变动之中,经济合作中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也会不断涌现并发展变化,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必须紧密联系国际经济合作的实际,分析和探讨运用何种制度和规则来妥善解决矛盾、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倩倩为本文资料收集提供协助,特予致谢。
[1]农业谈判的主角包括三大阵营,即美国、欧盟、以及以巴西、印度为代表的G20集团。美国被包括欧盟在内的其他国家指责农产品国内补贴削减幅度不够,欧盟则被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指责农产品关税幅度下降不够,而美国和欧盟又联合起来要求主要新兴发展中国家大幅降低非农产品关税和开放服务业市场。
[2]参见郑成恩:《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面临的挑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6期;石静霞:《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若干问题》,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艾素君:《WTO新一轮区域贸易协定谈判若干问题》,2006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论文。
[3]参见贺小勇:《论WTO多哈回合谈判的法律挑战与前景》,2006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论文;陆以全:《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发展趋势及中国的对策》,同前。
[5]参见张玉卿、蒋成华:《论。WTO的保障措施纪律》,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2期(2006),第137—155页。李泳箑:《近期补贴争端案件对WTO补贴规则的澄清》,同上,第196—217页。
[6]参见金晓晨:《反倾销中公共利益原则的法理分析》;肖伟志:《公共利益条款之争与我国的策略选择》;吴益民:《反倾销公共利益原则的价值取向与建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
[7]参见赵云: 《全球化时代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关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12期2006),第291—307页;胡晓红:《论当前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价值取向》;王友金:《CEPA怎样了》;廖益新:《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税收协调问题》;慕亚平、张晓燕:《应当健全CEPA协议下的机构安排》;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年会论文。
[8]参见余劲松、詹晓宁:《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载《法学家》2006年第3期,第154-160页。
[9]参见商镇:《征收与政府管理行为的划分》,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10期;蔡从燕:《国际投资法中间接征收的新发展:法理与实践》;韩秀丽:《论比例原则在有关征收的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开创性适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
[10]参见徐崇利:《外资征收中的补偿额的计算》,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1期(2006),第70—108页。
[11]参见陈安:《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四大'安全阀'不宜贸然拆除》,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1期(2006),第3—36页。
[12]参见魏艳如:《论我国晚近全盘接受ICSID仲裁管辖权之欠妥》,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1期(2006),第109—144页。
[13]参见梁丹妮:《美式投资条约的新近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
[14]参见张庆麟:《论国家调整汇率的权利与义务——兼论人民币汇率调整的国际法律问题》,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3卷第2期(2006),第251—271页。
[15]参见韩龙:《GATT第15条:汇率义务衡量需提防的陷阱——基于人民币汇率义务问题的探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
[16]参见龚柏华:《人世过渡期后中国银行业开放谈判的法律问题》;陶林:《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保障措施的立法及其完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
[18]例如2006年8月8日,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借鉴国际经验,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经济安全和反垄断审查;2006年年底时,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法草案也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理。
[19]2006年有一些论著在研究这方面的问题,例如沈四宝、伏军:《构建我国境外投资促进立法的若干思考》,载《法学家》2006第4期,第12l—127页;慕亚平、陈晓燕:《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载《法学》2006第8期,第96103页;何易:《中国企业海外收购面临的问题——以中海油收购尤尼科案为例的多视角分析》;屈广清、孙强:《论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