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努力,来最大程度地规避反倾销起诉的风险。
1.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国际市场反倾销预警机制,监视国内同行和国外同行在国际市场上价格走势的变化,目标市场的冲突,营销策略的动向等信息,以及时相应地调整我们的营销策略和市场行为,防范“倾销引诱”。
2.避免同信誉差的进口商合作。为尽量避免反倾销,我国企业在选择进口商时要多留心,不要选择那些短期行为和信誉不好的进13商,有一些反倾销官司就是由于进口商的不恰当行为造成的。但总体而言,好的进口商会对中国企业给予恰当的提示,使中国出13企业能够以国外市场容忍的方式不断扩大出口。
3.加强国内的合作,增强团队意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任何一个反倾销申诉,都不是由一个企业提出的。根据《反倾销协定第五条第四款,支持反倾销申请的国内厂家所占的生产量,要大于支持者和反对者生产总量的5o%以上;支持反倾销申请的厂家必须至少占相似产品全国总产量的25%。如果明确同意反倾销申请的厂家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似产品总数量的25%,不得发起反倾销调查。所以,企业联合起来是非常必要的。在此时,国内企业就不是竞争的关系,而是伙伴和合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