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半年,共有15个世贸组织成员启动96起反倾销调查,比2004年同期的106起减少了10起,下降9.4%;共有12个世贸组织成员对53起反倾销案件采取了最终反倾销措施,比2004年同期的58起减少5起,下降8.6%。
2005年上半年,在96起反倾销新立案中,由发达成员启动的反倾销案件数为21起,占反倾销新立案总数的21.9%,比2004年同期的40起减少 19起;发展中成员为75起,占比为78.1%,比2004年同期的66起增加9起。其中,南非启动的反倾销案件数位居首位,为17起,比2004年同期的5起增加了12起;其次欧盟,为15起,比2004年同期的13起增加2起;位居第三的是印度,为13起,比2004年同期的4起增加9起;位居第四的是中国,为11起,与2004年同期持平。此外,土耳其8起,埃及7起,马来西亚、墨西哥和美国均为4起。其中,美国是降幅最大的国家,由2004年同期的21起减至4起。
在世贸组织成员的96起反倾销立案中,涉及塑料制品的反倾销案件位居首位,为25起;其次是化工和贱金属,均为16起。在对塑料制品启动的25起反倾销案件中,中国占7起,位居首位;其次是南非,为6起;印度和马来西亚位居第三,均为4起;欧盟位居第四,为3起;以色列为1起。
2005年上半年,在53起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发达成员为24起,占世贸组织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的45.3%,比2004年同期的 23起增加1起;发展中成员为29起,占比为54.7%,比2004年同期的35起增加6起。其中,美国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数位居首位,为13起,比2004年同期的6起增加7起;其次是中国,为10起,比2004年同期的4起增加6起;位居第三的是印度,为7起,与2004年同期持平;加拿大、新西兰和土耳其位居第四,均为4起,其中,加拿大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数比2004年同期减少1起,新西兰增加2起,土耳其与2004年同期持平。
在53起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涉及化工产品的案件数位居首位,为14起;其次是贱金属和机械设备,均为7起;位居第三的是活动物和纺织品,均为6起。在14起对化工产品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中国位居首位,为4起;其次是马来西亚,为3起;墨西哥和美国位居第三,均为2起;位居第四的是澳大利亚、印度和韩国,均为1起。
2005上半年,中国仍是全球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国。在96起反倾销立案中,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数为22起,比2004年同期的25起减少3 起;中国台湾位居第二,为9起,比2004年同期的14起减少5起;位居第三的是印度,为8起,比2004年同期的5起增加3起;位居第四的是美国,为7 起,比2004年同期的8起减少1起;印尼和泰国均为6起;韩国和马来西亚均为5起。
在53起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中国产品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数为18起,位居首位,与2004年同期持平;其次是美国,为6起,比2004年同期增加5起;位居第三的是韩国,为4起,与2004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