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息研究部副主任竺小龙则认为,美国的制裁决定彻底取消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制裁的力度也许会有所下降。中国的制裁很有可能有限,而中国会从对美贸易中取得一定的收益,来弥补轮胎制造业的损失。这样的一个结果对中美双方都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当前中美经济势力均衡、相互忌惮的直接表现。
按规定,从14日中方要求就此案与美方进行WTO争端解决项下磋商以来,中美双方共有60天的磋商期,这是第一阶段。如果其中一方拒绝磋商,或双方在此期间磋商失败,将进入第二阶段:WTO将在45天内任命专家组,专家组会在6个月内作出结论。任何一方如对初裁结果不满,均可就专家组的裁决提出上诉,WTO争端解决机构将对此作出最后裁决。据WTO统计,如果案件不上诉,将在1年之内有初步裁决,如果加上上诉时间,将在1年零3个月内裁决。
“中美两国对待轮胎特保案强硬态度的同时,也在寻求积极的谈判解决,这就为轮胎特保案的推出预留了60天的缓冲期,这期间中美两国政府很有可能得出一个令双方都不尴尬的谈判结果。”竺小龙向本报记者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由轮胎特保案引发的中美贸易摩擦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中国政府并非以真正的贸易保护对抗贸易保护。
相比美国轮胎业内对奥巴马的讨伐之声而言,中国国内企业反倒没有表现出身陷困境的窘迫,中国政府强硬的态度也给国内企业打了针强心剂:商务部9月13日表示,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补贴等立案审查程序。专家认为,这番高调表态是对美国轮胎特保案的明确回应,也是防止WTO规则下,其他国家援引美国制裁方案的必要举措。
“如果很好的谈判结果不能达成,中国政府上诉到WTO法庭并据理抗辩,这个过程会持续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这样一个相对漫长的时间段过后,现在沸沸扬扬的争论可能已经失去了实质性的意义,到时全球经济已经回暖,中美两国的贸易环境也得到改善。这种情况下,轮胎特保案也就会不了了之,真正成为美国政府和奥巴马的一个权宜之计了。”竺小龙说。
但是,业内认为,即便届时WTO判中方胜诉,要求美方纠正错误,恐怕那时中国轮胎已经丧失了美国的市场,只能要求点象征性的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