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税收优惠的总量要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吸引外资的主要目的是发展我国经济,从而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而不是削弱我国的整体实力,更不能为吸引外资降低我国的宏观经济力量。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导致财政困难以及对国内企业的变相收费,以费代税,最终会适得其反。
②税收优惠项目的选择要考虑投资对税收优惠的弹性。有些基础行业、微利行业,即使税收优惠再多,投资也不会增加很多。因此,不如减少税收优惠,增加财政收入,由财政去投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稳定地吸引高质量的外资,不断优化外资结构,而一些投机性强、技术含量低、资本规模小、主要靠税收优惠获利的外资项目就难以进入和立足了。
④要注意税收优惠机制的灵活性与严肃性。实行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方式,更多地采用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投资税收抵免、纳税扣除、再投资退税等间接税收优惠方式。间接税收优惠方式虽然表面上对于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同样适用,但在国内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对外资更有利。
⑤要注意税收优惠的成本与效率,对税收优惠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充分考虑税收优惠的收入成本、管理成本、社会成本,对税收优惠的效率与其他经济手段的效率进行对比,通过对不同优惠方式所付出代价孰小的比较分析,确定效率最佳的优惠方式。此外,实行税收优惠,还要力争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取得对方国家的税收抵免,这样才能使外商真正得到来自我国的税收优惠。
⑥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均应附加明确的、操作性强的限制条件,以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和防止偷税、漏税,也就是说各种税收优惠对象的认定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条件,不能模棱两可。例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指标,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界定,而不能将权力下放给有关部门就万事大吉。只有这样,才能将税收优惠落到实处,该得到优惠的得到优惠,不该得到优惠的得不到优惠。
⑦要考虑我国在加入WTO的义务方面的承诺,因此在五年后的全面开放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必要随经济形式的变化而变化。样,才能将税收优惠落到实处,该得到优惠的得到优惠,不该得到优惠的得不到优惠。
⑧要考虑我国在加入WTO的义务方面的承诺,因此在五年后的全面开放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必要随经济形式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