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原告:深圳中远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东门南路。被告:黑龙江省苏东边境经贸商品展销中心。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原告系国家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经营国际及国内海上运输的航运企业。1994年7月16日,原告与被告经协商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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