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领导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对局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和《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领导领衔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所负责的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细化实施方案,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
(二)认真落实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要根据《方案》和领导领衔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攻坚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破难攻坚,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工作要求,即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解决三分之一,20xx年6月底之前解决三分之一,今后再解决三分之一,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挂号”整改、落实“销号”制度,列出问题清单,逐问题“挂号”整改,逐条目落实“销号”。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责任部门要每月向局学习实践办公室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学习实践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方案》实施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团的作用和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对《方案》涉及的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通过一定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四)注重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我局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生动实践,对其中的典型实例进行深入解剖分析,概括提炼出带有规律性的、有指导作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出破除障碍、创新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交流研究成果,加以推广,更好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