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执行法官从袁飞龙的父母处了解到,由于袁飞龙父母年事已高,照看小孩已力不从心,希望执行法官能说服袁飞龙夫妻二人回家谋生,并提供了袁飞龙的联系电话。执行法官联系袁飞龙后得知,袁飞龙也想回家谋生,以便培养教育小孩,但由于欠彭晓华的赔偿款经过这么多年的计息,已经无力偿还高达5万余元赔偿款,希望申请人彭晓华能够退一步,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又找到申请人彭晓华,对其告知袁飞龙的和解意图。一开始,彭晓华对袁飞龙的躲避执行的行为十分恼火,并不同意与其和解。经过执行法官再三的对其做思想工作后,彭晓华终于在执行法官的真情感召下作出了让步,同意袁飞龙在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5000元后,以和解的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