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在诉讼中,李某与肇事方某运输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得15万余元的赔偿。事后,因定残后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轮椅费等费用另行起诉,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涉诉达四年之久,均被以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不得另行起诉为由被法院驳回。事后,大兴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
考虑到李某家庭困难,生活难以为继,检察官蒋颖先后与李某、运输公司进行了六次会谈,从法理、情理上与双方交换意见,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运输公司当即将7万元现金交给了李某。
在申诉案件中,很多都是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所以90%的案件都要做息诉处理。但部分申诉人不懂法律,爱钻牛角尖,如何化解矛盾做好息诉工作避免出现缠访缠诉事件就成了检察官们的基本功。
70多岁的韩某因土地承包费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纠纷进行诉讼,因不服判决申请再审,其间一直上访缠诉,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予以改判后,韩某仍不服法院判决,找到检察官继续申诉。为了不激化矛盾,检察官破例接待了韩某,并与法院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经农委、信访、镇党委三方牵头,与村里协调把土地确权给了韩某,还补偿了钱款。
事情本已解决,但韩某又提出无理要求,经检察官与其沟通,老人终于表示不再上访,一起缠诉多年的案件终于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