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 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 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1、 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4、 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9、 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4、 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