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优先原则。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哪国的法律,没有约定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三资企业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2、条约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3、场所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4、身份优先原则。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