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后,薛某夫妇说:“都说打官司难,原本以为会拖上很久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
据悉,这是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今年全面推行速裁机制以来的首例案件。据该庭孟成庭长介绍,速裁机制就是在立案之时,经过当事人同意,不经分案、排期、送达、开庭等审判流程,直接移交速裁法庭,以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办结。
当前,法庭“案多人少”的问题凸显,审判压力日益加大。为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该庭陆续出台了包括速裁机制、诉前调解机制在内的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实施“繁简分流”,有力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该庭孟成庭长指出,对不同的案件应当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速裁机制主要是针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比如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民商事案件,或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赡养、抚养、扶养案件,或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案件等。
目前,该庭的速裁机制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但从该庭速裁机制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其前景广阔,因为该机制顺应便民司法的基本趋向: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速裁机制将调解原则贯穿于过程始终。在确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焦点、了解当事人态度后,尽可能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确定适用速裁机制前,必须询问当事人并争得双方对缩短或放弃答辩期、举证期的同意,在当事人均到场后,方可开庭。
三是坚持程序公正原则。运用速裁机制追求快速结案的同时,不忽视案件审判质量,要严格按照民诉法规定的简易审的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确保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和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
这一新机制将着力克服以往案件无论简单还是复杂,一律统一排期,“排队审”的现象,能够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惠民利民,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