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人员调查后发现,是两名男子持着小李的信用卡在五角场商业广场的 “老凤祥”银楼购买了两条金链,总计3万多元。
小李回忆,事发当晚曾有两名自称他国国籍的男子靠近她身边借用手机,她怀疑自己的钱包就在此时被这两名男子所偷。小李的信用卡是凭密码消费的信用卡,她猜测道,当天自己去银行重新设置了信用卡密码,有可能将记录密码的纸片与信用卡一同放置在钱包内,才造成钱包失窃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发生。
法庭中,小李认为自己的信用卡卡面明确标明为女士卡,而被盗刷的人为两名男子,明显表明刷卡人并非信用卡卡主,而被告方的工作人员竟然不闻不问,未尽审核义务,使得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才造成自己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小李主张“老凤祥”作为信用卡特约商户未尽审核义务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老凤祥”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消费者刷卡时已作签名比对,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上的签名基本一致,公司已尽到信用卡消费审核义务。另外,律师认为,该信用卡设置有密码,消费者凭借密码也可进行消费,小李信用卡遭盗刷系因为其自身对所持信用卡和密码保管不当所致,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而在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私下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