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是仅仅从民事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笔录来看待调解,我们在调解中会更多的感受到具体的人与人的交涉,各种资源(而不仅仅是政治权力资源)的调动,各种自觉不自觉的策略的运用,追求着运作中的各个个体自己的一个个很不起眼的具体目的,[18]用中国特有的方式来诠释法律的现代性问题。就这宗交通事故调解案件而言,或许他们对策略和资源的运用是自然而然的,对知识征服和话语支配权的争夺是没有意识的,但正是这种日常的权力技术运用和法律的权力技术运用才使得这种矛盾和冲突在我们国家这个转型的过程中暴露了出来。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这其中有某些落后性,但也有某些现代性,而且也是我们法律的现代化不得不考虑的起点之一。正是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律不再是外在于人的、高高在上的一项宏伟的制度安排,而是在细微的场景中被人们所运作的一种技术,法律在理论上被建构为宏观的,但法律在实践的运作是微观的。国家权力就是在具体场景的权力关系网络的复杂运作中,在种种冲突和妥协中,以迂回曲折的方式触及到我们的社会生活。[19]
参考文献:
[1] 赵晓力.关系/事件、行动策略和法律的叙事――对一起“依法收贷案”的分析[A].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村社会的公正、权威与秩序[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 赔偿项目和起诉状是伤者亲戚介绍的律师帮他计算并书写的,该律师也是下文谈到的“影子律师”。
[3] 因为保险公司案件太多,人手不够,其代理人经常是同时调解数个案件,所以只能随时穿插进来。本案中保险公司代理人就是进进出出四五次,每次停留一小会,看看原告的态度,然后就又走开了。
[4] 原告没有提供任何工作工资证明或城镇户口证明,按正常的判决,也是按照农村户口计算误工费用。
[5] 该律师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也并非此案件原告的委托律师,他经朋友介绍帮原告书写了起诉状,但还没有收律师费。
[6] 吉尔兹、克利福德著、邓正来译.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A].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C].三联书店,1994.
[7] 强世功.“法律不入之地”的民事调解――对一起“依法收贷”案的再分析[J].比较法研究.1998(3).
[8] 他们法庭为了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特布置了几间温馨调解室,就是在墙上挂上诸如“以和为贵”之类的书法作品,中间摆上一张椭圆形的办公桌,桌面或角落放上一些四季常青的花,让当事人进来后感觉放松、温馨。
[9] 陈法官所在的庭是交通事故审判的专业庭,每天处理的案件都与保险公司有关,与保司代表已经打过无数次交道,构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熟人,有些甚至成了好朋友。
[10]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调解率往往成为一个法官是否能干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政治地位和升迁发展的问题。
[11] [19] 强世功.“法律”是如何实践的[A].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村社会的公正、权威与秩序[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12] 对有发票的医疗费全部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的,赔9成是因为调解成功会导致赔偿速度加快而保险公司想占点好处,因此这两种赔偿方案都属于保司代表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
[13] 一般律师在被咨询时或写起诉状时都会故意把赔偿标准提高,以此给当事人描绘出一个较好的蓝图,因此其被聘请为律师的机会较高,或者当事人会觉得还是请律师比较合算。
[14] [15] 杨柳.模糊的法律产品――对两起基层法院调解案件的考察[J].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9.
[16] 李猛.日常生活的权力技术――迈向关系/事件的社会学分析[D].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1996.
[17] 吉尔兹著、王海龙译.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18] 苏力.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为什么“送法下乡”?》的一个诠释[A].赵汀阳主编.现代性与中国[C].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