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援助工作以来,从社会专业性调解援助工作模式的角度,对医疗责任争议进行调查、取证、定损、计赔、调处、防范等,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文介绍了该中心的工作概况、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援助工作的模式和做法并提出建议。
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BMDIC)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援助工作十年来,经历了医疗风险保险4年调研、2年试点和正式运行近4年,从事医疗责任争议的调查、取证、定损、计赔、调处、防范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本文从社会专业性调解援助工作模式的角度予以介绍及探讨。
1.1 创建背景
BMDIC于1998年8月开始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00年8月经民政部门审批创建专业性、职业化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市政府《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规定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援助
1.1.1 医疗纠纷日趋增加,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在京就医病人约有1/3来自外省市区,是全国各类社会群体的聚集区,也是医患矛盾的重要汇集地,医疗纠纷通过诉讼、行政程序处理的不到20%;而80%以上纠集在医院内,严重干扰医疗公共秩序,困扰医疗执业。因此,探索医疗纠纷高效率、低成本的解决机制,已成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迫切要求。
1.1.2 医疗纠纷缺乏畅通解决途径。医疗纠纷当事人的不同处理心态、患方当事人私立救济的异化,以及法制环境问题等原因,造成医疗纠纷处理的恶性连锁反应,大闹大赔之风盛行,70%以上的医院发生过患方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或者拒不出院、拒交住院费的情况;60%以上的医院发生过患者死后患方在医院内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情况;从医疗纠纷现行主要处理方式的长期效果看,医院花钱买平安越不安, “和解”“私了”越难了,且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拍板“私了”,面临国有资产管理问题。
……稿件来源:《中国医院》杂志。(详细内容见该刊)
1.2 组织机构
BMDIC的调解属于社团组织的专业调解。依托北京卫生法研究会医疗纠纷调处、医疗风险管理、卫生法律、临床伦理学、法律专家咨询5个委员会5大技术支持系统。 调解中心设有综合办公室、协调通联处、法律事务处、调解防范处4个部门和3个调解庭,为了加强医疗纠纷调处的可及性与前沿应急能力,在远郊区县设有9个调解分中心,在有的高风险管理试点医院医疗纠纷办派驻调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