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有望由第三方介入,免费调停医患纠纷,现正在就《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办法(草案)》进行调研论证。沈阳市有望设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模式下,医院还需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在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医患之间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对双方进行调解,这是一个各方必须面对的课题。
目前面对医疗纠纷,通常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但是这种方式有时难以达到让双方满意的效果。医生抱怨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患者担心目前的某些调解机制,可能造成偏袒院方的情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正在调研论证的 《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办法(草案)》提供了一个针对医患纠纷的崭新调解模式:引入独立于医患双方的、具有较强公信力的第三方来协调解决医患纠纷。
已经公布的消息显示,有关 “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的法规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办法 (草案)》已初步形成,正处于进一步调研论证过程中。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公开招聘医疗纠纷调解员,调解员将由具备医学和法学等专业知识、公道正派、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有望由财政部门保障。
“不收医患双方的钱”,将使得调解员们说话、办事更为公正、硬气。同时,保险机构也将介入到赔付环节。
在新的模式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就意味着,经过人民委员会调解成功后,即便院方承担医疗纠纷的赔付责任,这笔钱也将由院方参保的保险公司支付。没有了赔付的压力,院方也更容易提供真实、公正、客观的信息,这将有利于化解医疗纠纷。
资料显示,天津、宁波、温州等城市已经实施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首席记者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