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马灼兵 李建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因地制宜,在广东省率先设立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依法介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和交警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记者从16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全市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上获悉,“福田模式”将在深圳市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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