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更令李强头痛的窘境却是尽管医院花了大量钱财试图解决问题,但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随着赔偿数额的逐步攀升,医院面临的麻烦也如滚雪
不知从何时起,被誉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突然间开始饱受非议,有关医患双方剑拔弩张的“医闹”事件也不时见诸报端。而谈及“医闹”的危害,李强认为,“很受伤”的不仅仅是医院,病患自身的权益也受到极大损害。
“我记忆中最为深刻的一次‘医闹’,就是一个小伙子在进入ICU(重症监护病房)后没有多久因救治无效去世了。而他的家人则召集了大量人员聚集在病房里要求‘给个说法’,不仅不让抬出尸体,也不让其他病人进入ICU。”李强告诉记者,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医疗责任的确认是一个专业且耗时的事项,要求医院在短时间内确认责任并且承诺赔偿是不可能的。而ICU这种病房通常都是为急重病人准备的,一边是“讨说法”占据病房的家属,一边是急待进入ICU的重急症患者,医院夹在中间不仅为难而且更加着急。
“毕竟我们的主要工作不是认定责任和处理纠纷,而是救死扶伤。”李强如是说。
作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天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华勇也告诉记者,由于缺乏一套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缺乏一个公正的裁决主体,缺乏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赔偿标准,“医闹”事件才会愈演愈烈,以至于最终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更为恶劣的是,社会上还专门出现了一种类似索赔公司的‘职业医闹’,在和患方谈好价格后专门来医院闹事,有的甚至通过要挟医生及其家属人身安全来谋取高额赔偿。”
“医调委”介入“以往医患纠纷之所以会频频升级,其矛盾根源在于双方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天津保监局局长郭左践告诉记者,正是因为缺乏公正、高效的独立第三方的介入,使得患者对医院的责任认定总是疑虑重重,医院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被迫抬高赔偿标准,而医责险这一市场化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和事故赔偿机制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用。
“天津医责险之所以能够推行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与天津市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密不可分。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医疗责任保险只有获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引导,才能获得稳健发展。”据郭左践介绍,2009年2月,天津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规定由天津保监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共同组织成立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作为“独立第三方”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不仅如此,天津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地方立法方式明确要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必须统一投保医责险,并将医疗责任保险纳入了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医调委主任欧阳澍告诉记者,“医调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组织,隶属于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接受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目前,“医调委”已广泛吸纳医学、法学、保险等各学科专家435人参与调解工作。“必须强调的是,我们的运作经费完全由市财政给予保障,对医患双方提供的调解服务也完全是无偿的。聘请的专家在业内都有一定声望,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此外,为确保医疗纠纷能够得到依法、公平和公正处置,市卫生局还设定了严苛的‘一触即死’底线,即只要有一例不公平或不公正的案件被发现,相关人员将被立即取消调解资格。”
市场之手起效有了法律保障和独立第三方的介入,发挥保险机制市场作用的时机也随之成熟。作为保险改革试验区的天津,一种“政府引导、商业运作”的医责险模式正在全面铺开,不仅有效化解了一直以来困扰政府部门的医患纠纷,同时也在机制上确保了医患双方矛盾调解的“公开、公平、公正”。
据太平洋产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续莹介绍,经过首批参与试点的35家三级医院的民主评议,最终确定由太平洋产险和人保产险两家分公司组成天津市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承办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其中,太保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两家公司共保比例各为50%,提供的保险保障共计5800万元。
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由保险公司协助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由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调解。保险公司以调解书为理赔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发生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均可向医调委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接到医疗纠纷报案后及时到达医院,先期介入,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依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协助调解委员会对患者进行调解和疏导,帮助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取得一致,提高医疗纠纷的处理效率和保险服务质量。可以说,医疗责任保险相当大程度上分担了长期困扰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相关压力,极大地化解了医疗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医患矛盾。”续莹如是说。
据统计,截至2010年1月,“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调解225件,调解完结181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15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6%。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共接到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报案372件,已决案件194件,已决赔款总支出628万元;未决案件178件,未决估损金额719.8万元。
有效减少医疗事故“实际上,太平洋产险天津分公司曾在2003年与天津市卫生局签署合作协议,尝试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的形式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但当时没有医疗调解纠纷机制,产品条款也不能满足医院的需求,因而参保医院的投保热情不高。”
其次,新条款还将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美容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在一个保险产品内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最为宽泛的保险保障;三是代医疗机构垫付免赔额,将赔款一次性支付给患者或其家属;四是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
“从天津的实践来看,医责险在合理分散风险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天津保监局长郭左践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设定续保调整系数,将医疗责任保险费率与上年度医疗机构赔付率挂钩,利用价格手段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积极协调天津市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建立了手术分级制度,完善了手术部位确认制度,同时主动提供理赔数据,协助天津市卫生局对63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论证分析,找出医院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医责险提供的数据为天津市卫生局在督促问题医院及时整改提供了参考,卫生局对风险较高的医院采取降低评定等级、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惩处,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医院内部管控水平提升,有效减少了医疗事故。在这一点上,天津医责险的市场化作用已经开始向国际上医责险发展方向靠拢了。”郭左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