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绝大多数普通的务工人员相比,方某的维权意识明显高出一大截,这让他和社会目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大流”格格不入,极易被企业管理者列入劳动者中的另类。“他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为他工作的目的并不是想为企业、为社会创造社会价值。”一名人事经理称。
对此,方某向记者强调,他打官司并非为了钱。因为3年来,据他自己计算,11个官司法院最终支持了他近2万元的诉讼请求,而如果他肯安分地做工,以他的技术,每年挣三四万元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问他既然不挣钱,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稳定下来,他反问记者,“按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收入明明可以买肉,买好一点的衣服,老有所依,可因为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实际挣的钱只能买蔬菜,买便宜货,老了还有后顾之忧,你会甘心吗?”
方某承认他的维权理念有些超前,但“前提是因为企业违法了”,他的维权之举纯属无奈,“因为他们不停地侵权,我只能不停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