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文凭捧上高薪饭碗今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现场工程师。贾江水手持伪造的南京某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到公司人事处应聘,很快被录用,试用期内工资每月5500元。
工作差错频发渐露马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事处负责人说,按照公司规定,贾江水到公司工作时签订了入职承诺书,表示恪守诚信,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及资料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
人事处负责人说,贾江水被公司录用后,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造成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向有关的工程方“吃拿卡要”,对方曾向公司举报等,“他的行为似乎与人们心目中的大学生有不小的差距。”
变本加厉争私利原形毕露贾江水日前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3月1日至6月份的双休日加班工资11128元、3月1日至6月份的晚上加班工资8269元;支付6月的工资6000元;补缴3月1日至今的社会保险等。贾江水当庭要求增加请求事项:要求某公司支付6月至今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损失18000元;支付申请仲裁时调取单位营业执照的费用100元。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事处负责人说,公司方对于贾江水的不少行为感到失望后,着手对其文凭进行调查,南京某工业大学的回复是没有此学生,更没有颁发过这张文凭。
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如果贾江水在工作期间勤恳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奉献了聪明才智,也许没有人会在乎他的文凭,实在是在发生了一系列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后,大家才将目光锁定在那张文凭上。
录用“方鸿渐”成忘不了的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事处负责人说,由于在录用前没有对文凭做过核查,这是公司工作上的一个不小的失误,为了加班费之类的事情,贾江水多次借酒到公司大闹。“我们自从将事实调查清楚后,巴不得这样的人赶快离开,怎么会留他呢?”
仲裁部门认为,贾江水在某公司工作三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是成立的,某公司理应按照双方约定及公司管理制度支付劳动报酬。贾江水主张加班工资,某公司不予认可,认为贾江水没有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申请加班,从未填写加班应有的“两表”,故不存在加班的事实,因贾江水未提交相关“两表”的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