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仲裁和诉讼不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选择仲裁委员会,应当注意的是选择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当准确,比如,选择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但同时要注意该委员会有北京、上海和深圳分会。
②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③ 当事人约定二个以上仲裁机构的,而且该仲裁机构都存在的,可以选择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
④ 如果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有的设有分支机构,要注意选择。关于协议的内容,给大家一个参考的文本:
例如,一切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地点北京。按照该仲裁委员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发公司与小发公司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后该合同被双方终止。现中发公司据此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争议;小发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在此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
(见《仲裁法》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