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港务局。被告: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1990年9月15日,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下称新和公司)经经纪人广西海洋运输公司介绍,与被告中国外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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