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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税为承包费 免税后应否再交思维导图

色色熊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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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税为承包费 免税后应否再交
承包
合同
变更
农业税
情势
刘某
原则
村委
村民
土地
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案例

某村有数户村民在2000年因农业税过重,把原来自己承包的土地交回给村委,村委怕土地撂荒加上农业税又要交,便于2001年作为发包方将其中的30亩地发包给一外村村民刘某,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期限为30年,以该30亩地的农业税作为承包费由刘某直接向乡政府上缴。2002年和2003年刘某履行了合同义务向乡政府上缴了农业税,但2005年全国统一免除了农业税,村委要求刘某按农业税的标准交承包费时,刘某以国家已免除了农业税为由拒交。村委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刘某交纳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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