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越让孟凌害怕,“我当时的愿望就是马上见到我丈夫,看见他还是好好的,刚才想的那些就是自己吓唬自己。 ”
孟凌和婆婆跪在大夫面前,央求大夫再救救李宁,大夫做了心脏按压,还给李宁打了一针,挂了吊瓶,时间到了12点左右,大夫护士将李宁身上的检测设备和点滴都拔了下去……
此时的孟凌已经意识到,丈夫真的是离开了自己,孟凌说,除了大哭之外,自己也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几次哭得差点抽过去。
李宁朝西侧跑,跑到教育局边上的一个小区门口停住了,我想过去扶住李宁,李宁已经倒下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却说不出一句话。——目击者刘某回忆
“早知道对方那样,我自己都不可能去。 ”——李宁的朋友齐某
整个事件的源头是李宁的朋友齐某将车停在北镇市新客运小区,接连两次被剐之后,与物业发生了一些冲突。为了能更好的还原真相,记者找到了当事人齐某,以及目击者刘某和韩某,他们一同向记者还原了当时的事发经过。
齐某居住在新客运小区,于是,他把车就停在了自家楼下,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车两次被剐坏,齐某找到了物业办的负责人,在谈话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冲突,物业办甚至报警,在警察的调解下,齐某离开物业办。
可是,齐某在去接李宁过生日的途中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叫何猛,要和齐某商量解决一下物业的事情,于是齐某与其约定到物业去解决。
在接到李宁之后,齐某开车来到新客运小区附近,将车停在了北镇市教育局对面,齐某与妻子下车去与物业谈判,李宁和刘某韩某在车上等。
齐某告诉记者,他和妻子走到小区物业门口,看到了一伙大约10多个人,这伙人中有一个光头,看到齐某之后开始破口大骂,齐某被一个认识的人拽到了物业的岗亭里,但是他听光头骂个不停就走出去理论:“不是找我说物业的事吗?你骂人干啥? ”
还没等把话说完,齐某被踹倒在地,他站起来就跑,后面的人都追了出来。与李宁一起等在车里的刘某说,当时自己和李宁也下车了,他看到最少有两个人手上有刀,他用手里的雨伞划拉两下,刀没刺到自己,但是他大腿内侧被石头砸了一下,随后,他也逃跑了。
他看到李宁朝西侧跑,跑到教育局边上的一个小区门口停住了,他想过去扶住李宁,李宁已经倒下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却说不出一句话。刘某着急,打了两遍120却也说不明白地址,齐某将车开到李宁身边,几个人一起将李宁送到医院。
记者得到的说法,在韩某处也得到了证实,孟凌告诉记者,李宁当时知道齐某和物业之间发生的纠纷,齐某也告诉记者,李宁在上车之后才知道,物业与自己取得联系,“早知道对方那样,我自己都不可能去。”
随后,记者来到新客运小区,门口岗亭的一位老者告诉记者:“北镇市就没有物业公司这么个单位,所有小区都是开发商雇人看着小区就完事了。”他说,物业的负责人和开发商是亲属或者朋友关系。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李军博士,他告诉记者:从记者介绍的案情来看,这起案件定为故意杀人罪更符合法律关系。尽管物业方面聚集了一 群人,他们接收到的指令不是要致人死亡,但是从他们准备的作案工具也就是凶器上看,是可以致人死亡的,而且犯罪嫌疑人也应该知道这一点。从作案手段上看, 李宁的身上出现两处致命伤,一处是颅脑,一处位于胸腹部,犯罪嫌疑人应该明知此两处伤害能致人死亡,仍然实施,手段非常残忍,而且达到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
关于王志强和何猛被取保后审一事,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昨日,已经怀孕6个月的孟凌依然和年近60岁的公婆奔走于各部门之间。她告诉记者:“我非常清楚要想给我丈夫李宁的死讨回个说法,还有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但是我一定会坚持下去,无论如何,我也要让九泉下的丈夫瞑目。 ”
“事情都因为物业的事发生的,王志强应该是首要责任人,他怎么能取保候审,这些人都是何猛找来的,何猛在这件事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又怎么能取保候审呢? ”
在丈夫去世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孟凌每天就是坐在屋里不停地哭,随后,他陆续得到了一些消息,物业的负责人王志强和扎了李宁一刀的李树有投案。
此时,孟凌觉得事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负有主要责任的李树有、何猛、王志强都已经自首,或许不久之后丈夫的死就能得到一个说法了,她甚至已经开始和家人研究请律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