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概念看起来挺复杂,但其最初的意义,也不过是方便消费者进行识别。
那么在“品牌”概念传入到中国之前,人们就不做品牌吗?
当然做。全聚德烤鸭、同仁堂药店、张小泉剪刀不都是上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吗?
只不过那时人们不称之“品牌”,而称之 “招牌”,掌柜们讲究产品品质,也不是因为要提升“美誉度”,而是怕“砸了招牌”。
第一是“产品”,比如西湖龙井、河涧驴肉火烧、老北京爆肚。
但这种以某地、或某种制作手法为主的品牌,非短时间人力所能为,所以这里不做讨论。
很多老字号,都是以“张记包子”“李记锅贴”等方式命名,有时即使招牌上不出现人名,也会和“某人”扯上关系,像以宫廷菜为主的餐厅,其背后都有着某个御厨坐镇。
这一点在国外品牌上,更为明显,你能数得出来的牌子,大部分也都是人名,香奈儿、福特、松下、迪士尼、拜尔、米其林,都是创始人的名字。
而这些品牌,之所以能成功,大多是因为在创业初期,其创始人的某种品质,附加到了品牌之上,比如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和叛逆,就是苹果这个品牌的特质之一。
同仁堂的的那副对联“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也是其二代传人乐凤鸣所撰写。
其实, “品牌”的发展,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人”的因素,所谓品牌性格,大多数是“人”品格的附着,品牌的价值观,也不过是“人”价值观的附着。
而消费者之所以信赖某个品牌,也是因为信任品牌背后的人,或者以人为主的传承。
没有人会对一个个冷冰冰的牌子或者logo产生信赖感、信任感和好感。
那么到了现代,虽然很多品牌,开始注意剥离创始人的影响,但是在品牌的运营上,却不得不把品牌赋予上“人格”,而这就是叶明桂老师说的“品牌的拟人化”。
还是那句话,人只能对人才生情感,这里的人可能是个真的“人”,或者是“拟人”。
它就是在与消费者的各个接触点,去传达品牌这个“人”的性格、愿景以及价值观。
比如步履不停的人格,就是一个随性自我,但有着积极生活态度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