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是某公司员工,因职务侵占3万余元被刑事拘留,现在关押在郑州市某看守所,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而且侵占数额已经全部退还。请问,如果取保候审,应该如何办手续?他户口所在地在开封,这对取保候审有影响吗?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本案中,被告人职务侵占3万元以上,应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退还了侵占的款项,悔罪态度较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本人或者近亲属都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有两种,即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金的数额起点为1000元,具体数额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数额来确定。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与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户口所在地对取保候审不产生影响。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