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山区的中年男子陆某,向银行申领了POS机后,在自己开设的商店内疯狂“刷”钱,做起了帮人刷信用卡套现的生意,五个月帮人套现201万余元。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今天(8月9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利用POS机违法套现疯狂“刷”钱案,并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上海男子利用POS机狂“刷”钱被判刑》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上海男子利用POS机狂“刷”钱被判刑》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6b73550e54bd0201665a6671f827f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