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帖反映新疆乌苏市公安局长齐放包养一对姐妹并安排二人进公安局工作。8日,齐放被免去局长职务接受调查。记者拨通了齐放的手机,他连忙说"已不是局长了",称目前仍在接受调查。对为何会被免职,齐放回答"不知道"。(新闻见今日本报AA03版)
一个局长被免职,自己竟不知道什么原因?组织上对干部免职是不可能不告知原因的,因为这不符合制度规定,且当事人是有知情权的,怎么可能稀里糊涂就将一个干部免职呢?即便是没有定论的问题,至少也要告知涉嫌什么或被举报,而被免职接受调查。这是一个常识,所以齐放原局长称对免职原因"不知道",绝不可信,只能理解为他不愿回答,或是一种牢骚态度。
齐放或许有不回答问题的权利,但作为公职人员,你可以说"无可奉告",却不可以说"不知道";因为"不知道"是一句谎话,更容易引起公众对当地组织的误解:为什么会无缘由地对干部免职?组织、纪检工作程序难道可以这样稀里糊涂、不负责任?
一个干部突遭免职,心情或可以理解,但心情归心情,组织纪律与原则上的问题却不可以耍性子。被免职的局长对媒体说"不知道"免职原因,不管是牢骚宣泄还是有意回避敏感问题,都是职业素养低下的表现,至少是没有摆正其身份与社会监督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