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昨日说,为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内需,2013年,我国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2月19日《北京晨报》)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再次凸显了一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点: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让中低收入者增加快一点。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目标的同时,又强调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让中低收入者增加快一点,无疑是倍增计划的纲,更是解决分配不均、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共富社会的必由路径。
与从前GDP增长人收入却不涨的"只长骨头不长肉"不同,这几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年在增长,但中低收入者收入涨幅达不到平均数。所谓的平均数没有了"平均"的意义,相反更凸现了收入差距的扩大和分配的不公。"张家有财一千万"的另一面,也许是"九个邻居穷光蛋"。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已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13:1。从这个意义讲,让中低收入者增加快一点,从本质上讲更是"还欠账"。
让整体倍增的过程,变成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减收入差距的过程,使中低收入者后增收"多一些"、"快一些",这样的倍增正是老百姓的愿景。而如果没有"多一些"、"快一些"而只讲增长平均数,那么增长之后或许是更大的收入鸿沟:月收入两万的人,与一个月收入两千的人,收入相差10倍,绝对值相差18000元。收入翻番后,月收入两万的人,收入增加到了4万元;而月收入2000元的人,收入增加到了4000元,收入相差仍为20倍。从表面看,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可收入的绝对值变了,从相差18000元变成了36000元──倍增反而扩大了收入差距。
有消息说,最近一些省市都在公布收入倍增的时间表,而且都表示可以在"国家时间表"之前提前实现。这当然是好事,但必须提醒的是;倍增容易公平难。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经验之谈。人们期待的倍增不只是平均数的倍增,而更是在"提低、扩中、控高"框架内,向中低收入者倾斜的倍增。"倾斜"不会一蹴而就,但具体到过程,要明确衡量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指标在未来几年达到什么程度。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大有文章可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于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要增加补贴力度。继续提高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本保障制度,让老百姓少为未来掏钱,就等于增加了即期可支配收入。通过各种切实措施,让大多数赶上经济增长的脚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