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全国上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丝毫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松懈。在1月22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6月19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到了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其中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同铺张浪费是息息相关的。而今《条例》的印发,再将节约与反浪费提升到了法规高度,保证了从源头狠刹奢靡浪费之风的可行性。这无疑再次传递出信号,反对浪费绝不是一阵风,它将是全党、全社会一场长期的战役。
这注定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役。“大腐起于小贪”,大量事实表明,许多高官的堕落都是起源于生活上的奢靡浪费,导致欲望膨胀,当实际收入无法满足欲望需求时,就动起了歪脑筋,伸出了自己的黑手。浪费与腐败不是同义词,但是不受控制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便是腐败的近义词。《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举正是中央厉行节约的务实之举,目的无疑就是要釜底抽薪,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可以预期的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中央到地方还将有更多细化与可操作的有力措施出台。今年3月广东下发《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再下“猛药”,在全省开展治理“庸懒散奢”行动。省纪委打出了“组合拳”,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等手段相结合,严查问题。反对浪费形成制度必须仰赖各地各部门对于《条例》精神的融会贯通,在各个领域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出强有力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条例》是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根本性规定,需在实践过程中细化与具体化,形成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立法体系。条例的真正落实需要一个大的氛围和环境,比如反“四风”能不能进一步深入、政府机关公开透明能不能有效提高、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能不能进一步加大,都将与《条例》的落实有所关联。没有社会和社会机构的进步和推动,党政机关自身的问题将难以从根本解决。不仅要强化行政内部的约束,也要依赖外部监督力量,同时创造宽容环境,实现信息透明和畅通举报渠道,为公众监督铺路搭桥。
毫无疑问,《条例》的威慑力,不仅在于它的规范性、严肃性,更在于实践中对制度的贯彻落实。如果得不到贯彻落实,一切都是空谈。只有一方面通过有效的措施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靡浪费之风;另一方面通过上行下效,用党风政风引导民风的转变,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才能彻底扭转奢靡浪费之风,遏制社会性的浮华和制度性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