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原则,抓紧制定和完善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通过科学、规范的机制安排,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1.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抓紧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体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规范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的设立、职权职责和工作方式,规范党组决策程序,进一步理顺党组与所在机构组织的关系,既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运营,又发挥党组在这些机构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落实。
3.完善党领导国家法治建设的党内法规。按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要求,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体制机制。加强和改善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国家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规范党领导国家立法的工作程序,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时研究制定党委政法委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制度规定,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4.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党内法规建设,从制度上加强、改进和保障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把舆论导向管理落到实处。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法规制度,健全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制度,不给错误思潮和主张提供传播渠道。
5.完善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统一战线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地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方面的制度规定,健全协商民主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6.完善群众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的制度,将党对人民团体的领导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支持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完善外事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修改完善外事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外事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外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8.完善军队政治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修改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更好地发挥军队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确保军队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