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合理的创新政策、提升创新能力、改善激励机制和制度环境,是实现向创新型国家跨越的重要保障
伴随3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中国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然而,用欧盟创新评分指标体系测算国家创新绩效,中国仅仅是美国的1/3。构建创新驱动型经济对中国来说是一项重要任务。
构建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涉及人力资本供给、物质资本投入等诸多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是构建能力的有效措施,尤其是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培养研究人员和劳动者的创造力、强化中长期教育和培训的实际效果等。
强化激励政策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各部门和员工的创造力、提高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已开始转变职能,在改革经济体制和竞争政策的同时,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到更具创新性和更高效率的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需要在提升创新活动的频率和效率两个维度来考量评估激励和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的本质是构建规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保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需要厘清创新成果所有权,使创新者的劳动价值得到保护,确保创新的内在动力。这对吸引研发密集型跨国企业投资、促进国际创新合作有积极意义。此外,还需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研究,建立创新成果估值和交易体系。
目前中国对研发投入巨大,但参与的企业和机构还缺乏以“合理价格”获得回报的方式。因此,还有必要为创新者提供“巨人的肩膀”,提供技术转移的渠道。对技术市场、创新平台和基础技术资源共享库的建设,将使原创者的思想和创新价值得以体现,跟随者也有享受后发优势的合法途径。制度的完善,将为社会提供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土壤。
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依靠诸多要素的相互作用,统筹协调在保持一致性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着眼于全局的创新战略、避免不同部门创新政策之间的冲突、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都需要中央层面的管理。
在政策设计中,多用普遍性而非选择性政策来鼓励创新,对吸引研发密集型跨国企业和国际高科技人才更加有效。例如,多用支持教育和人才培养、基础研发、基础建设和制度完善的普遍性政策,针对某些行业的补贴、投入和保护等选择性政策还应慎用。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6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