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等五项要求。有人名之以“史上最严”。但新华社记者随后在各地走访时发现,吸烟已经成为当下的一种“普遍礼仪”,政府机关的禁烟实效仍有待观察。
在公共场所禁烟,早不是新鲜话题了。按照2003年我国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约定,我国应于2011年实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等100%禁烟,但成效如何尽人皆知。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明确规定,不少地方为了落实还佐以相应的罚款。虽然声色俱厉,但普遍遇到的是“执行难”,罚单开不出去或开出去极少。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既可以把针对领导干部的禁烟令理解为如同“八项规定”等的延伸和补充,旨在借此使干部作风问题一点一滴得到净化;也可以理解为开辟“第二战场”,先扫出领导干部这一方“净土”,进而为全民公共场所禁烟作出示范。
《通知》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现实中尤该是各级“一把手”。新华社报道提到了某个地方通行的“明规则”:即会场抽不抽烟主要看“最大的领导”。如果“一把手”不抽烟,下面的“瘾君子”就是瘾再大也都能强行憋着;而如果相反,马上就会“乌烟瘴气”。这样的“明规则”不局限于那个地方,想来很多人都遇到过。有一次我在珠三角某市参加座谈会,开到末端,当地“最大的领导”匆匆赶来,主办方在领导位子前先备好的是烟灰缸,显然是对其嗜好了然于胸。果然,领导甫一落座,还没坐稳就开吸了,很有点儿迫不及待的意味。有的地方干部也马上纷纷奉陪,不知是憋得太久还是媚态使然。
清末笔记《世载堂杂忆》中的一段记载也很有意思。沈葆桢在江苏禁烟——当然,那个时候禁的是鸦片烟。有一天,全省司道重要执掌人员都来江宁(南京)督署开会讨论落实,唯独江宁藩司孙衣言没来。派人骑马去催,还不到。藩司是主管一省民政与财务的官员,他不来,这会就没法开。好不容易来了,孙衣言进门却说,你们究竟要干什么催得这么急,“我尚有鸦片烟两三口未吸,议事不能振起精神也”。话一出口,“各司道瞠目相视,不能作一语”。此番开会的目的是讨论禁烟,而藩司当场自认吸烟,“首先犯禁,何以措此?”没办法,只好“改议他事,敷衍了局”。沈葆桢气得够呛,但那老孙“清德、名望、辈行俱高,又不便奏参”,因而在沈的江南任内,“终莫可奈何”。
沈葆桢“终莫可奈何”的事情,如今有办法了,如此番的《通知》之类,亦即所谓制度层面的管束。《通知》中规定,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其中的鲜明指向不言而喻:地方政府本应是控烟禁烟的推行者,有的却变成了烟草的购买者甚至推销者,影响极其恶劣。有的县不是在开“两会”的时候向与会者发烟作为福利,有的县不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强制摊派卖烟吗?
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危害不止于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层面,同时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极端的,更如因一盒“九五至尊”而露出马脚的周久耕。保证政府机关的禁烟实效,在惟上是从还在所难免的今天,唯有从“一把手”突破。不仅禁烟,凡事皆有如此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