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律竞合),是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这是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法律现象。例如,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第127条规定的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其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前者的外延可以包容后者,因此,触犯第127条的,也必然触犯第264条,这两个条文就形成了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的现象纷繁复杂,数个不同条文的犯罪构成要件,由于内涵外延的大小不同,因而产生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其中外延大的通常叫做一般法或普通法,外延小的叫做特殊法或特别法。从我国刑法的规定看,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竞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