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专家学者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法治框架,也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营造了法治环境。
“长期以来,对于拥有大量就业者的事业单位,我国一直缺乏相应的高层次法律规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说,公务员的人事管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企业员工的用工可以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来规范。唯独事业单位就业者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遵循。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同时,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是解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手段。“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经推行了十多年,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有许多问题,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阻碍人才顺畅流动的体制壁垒、身份障碍尚未破除;招聘人员的各种歧视现象依然存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江说,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顶层设计,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破解改革难题。
据了解,我国现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国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的优秀人才,绝大部分集中在这里。为此,建立什么样的用人制度关系到深化改革的进程。而本次条例的一大亮点是以健全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为重点,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经过多年实践,公开招聘已经成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是公开,关键是规范,目的是择优。条例对这三点都给予了强调。”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光明介绍,首先,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并对“不宜公开”招聘的范围做出限定。在此基础上,条例对招聘程序的所有环节重新进行了确认,确保公开招聘的规范性。“推行公开招聘的目的在于将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事业单位中来。为此,需要充分尊重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采取科学的公开招聘方式,全面、公正、准确地评价应聘人员。”
为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彻底转变,条例还对聘用合同、竞争上岗、绩效考核、人事争议处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下一步应该尽快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朱光明说。(记者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