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人见宁某逃走,就一齐上前殴打朱权。在撕打中,对方王某从其兜内掏出一把水果刀向朱权刺来,,第一刀没捅着,紧接着又来了一刀,这一刀正捅在朱权的后背上。感到后背在流血的朱权于是扑向王某,拼命把刀夺到了自己的手里。崔某见状,敲碎了碗碟,手拿一块碗茬子向朱权的后颈部猛击,其他人你一拳他一脚的也不停的打在朱权的身上。这时,朱权手上的刀便刺向了朝他扑来的人。这场流血混战的结局是,朱权背后一刀使其左肺裂伤,左侧血气胸,法鉴定为重伤。崔某腹部被朱权捅了一刀,造成其肝破裂,法鉴为重伤。而在陈某和李某欲上前时,朱权又将陈某划成轻微伤,将李某捅死。案发后,警方将他们送往医院抢救。
据52岁的徐淑贞讲,儿子朱权在阻止别人犯罪时被人捅伤在医院抢救,而她却不知晓,还在深夜里焦急地等待儿子回家。正着急时,她突然得到了儿子出事的消息,赶到医院后,儿子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告诉她,朱权的伤势很重,正在抢救中。在手术进行9个多小时后,朱权被推出了手术室,已经脱离的生命危险。徐淑贞的一颗悬着的心放下了,但在这期间,她又零碎的得到了这样一些信息,躺在手术室的不仅是她的儿子,还有被儿子捅死捅伤的两个人。听到这样的消息,徐淑贞顿时头脑麻木了,儿子要摊官司了。但她却弄不明白,儿子白天出去还好好的,没到一天的功夫怎么就成杀人犯了呢?由于朱权从小到大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作为母亲她不相信儿子会犯罪,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弄个明白。于是,年近50岁的徐淑贞天天骑着自行车,到处走,到处问,最后她明白了那天晚上在网吧里发生的一切。她知道,出事那天如果不是儿子夺刀刺向对方,那么她现在看到的儿子不应该是在医院,而是在殡仪馆的太平间。同时,徐淑贞还了解,儿子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有可能按“三大刑”处理。但是,文化不高的她认识到,仅凭他一张嘴,一个人,想让儿子无罪回家,几乎是不可能的。找最好的律师为儿子辩护,于是她决定去找黑龙江闻名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明。
徐淑贞找到了王文明律师,通过了解案件情况,王律师决定亲自代理这个案件。于是,王律师在医院里,面对看守犯罪嫌疑人的警察对朱权做了一次特殊的笔录。通过了解情况和对案件当事人的细致调查,认为朱权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既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条款。而此案朱权的行为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更不该承当刑事责任。
确定这点后,王律师电话通知了正在为儿子日夜担心的徐淑贞,说他可以为朱权做无罪辩护。因为按照当时的情形,朱权是在受伤的情况下,把对方的凶器抢过来,而此时,地方还在继续对他进行伤害,这种情况下,朱权要是不还手,可能就被打死。从当时朱权的刺杀行为和所造成的后果上看,五六个人混战成一团,朱权出刀不可能知道刺伤的是谁,可能刺在什么部位。也就是说《刑法》赋予了朱权无限防卫权。徐淑贞听到这话后,心里敞亮多了,但却犯起难来。家境一般的徐淑贞为了给朱权治病,已花光了所有积蓄。然而,为了给儿子讨回清白和自由,徐淑贞又花高利息从别人手拿了近万元资金,以支付打官司的费用。而在律师为朱权的案件精心研究、反复推敲证据链条外,徐淑贞开始自学法律,下定决心为儿子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