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一起严重的公然对抗执法事件,竟然会是如此简答的通报了事。既没有透露公职人员的姓名、职务,也没有对涉事时间、地点、经过、警察受伤情况进行说明。甚至连媒体采访当地宣传部门,想了解涉事男子具体身份时,有关工作人员竟还用"不便透露"来搪塞。试问,涉事男子身份究竟有何不便透露?
可以猜测,不便透露的背后无非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有关部门对事情经过了解得还不够详细,需要等最终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再统一公布。但这又与通报有所违背,在事件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已经把处理意见"敲定",肯定不符合规定。另一种则是该男子背后有所倚仗,让有关部门在没有得到"领导"明确态度前,暂时不方便把更多细节透露出来。但这同样也与通报有所违背,处分意见就已经是民主决策下的最终态度,根本就不可能因为有人"打招呼"而有所改变。
重重矛盾,直接暴露出有关部门在舆情应对上的不足。事实上,在不少部门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一种问题,遇到事情总想着内部消化,希望等舆论平息一阵之后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消除负面影响,这种方式换作以前,的确很有效果,但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这种做法无疑只会让事情更加复杂化。
近年来,舆情应对非常得当的实例不少,但舆情应对失败的案例更多。很显然,灵璧县有关部门并没有吸取这些经验教训,还仅仅是把这起"公职人员撞交警"当作一件小事看待,处处大而化之地一笔带过,这背后所暴露出的陈旧观念和漂浮作风恐怕才是真正不便透露的真正内容。
要公布涉事男子身份其实一点都不难,难的是如何改变观念、转变作风。尤其是在当前各种"关系""人情"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没有一番敢于揭短露丑、敢于较真严查、敢于主动公布的姿态,缺乏让"红脸出汗"成常态的决心,根本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改变。
或许灵璧县当前要做的不仅是尽快将事件详情公布出来,更需要持之以恒进行一次观念和作风的革命,只有始终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新、激浊扬清,让当地重新激荡一股清风正气,才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也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信任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