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万春介绍,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工作理念,依法严厉打击贪腐犯罪,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检察机关办理了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件。以近三年为例,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2014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二是加大惩治贪腐犯罪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2013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查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2871人,其中原厅局级253人、原省部级8人。2014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040人,其中原厅局级589人。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案件。2015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490件,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其中原厅局级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三是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2013年,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部署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2015年,查办行贿犯罪8217人。
万春说,从近年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据情况分析,贪污贿赂犯罪仍呈高发态势,案件总量高居不下,大要案逐年增加。如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大要案的案件数和人数,以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数量均是逐年增长。这表明,一方面,这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万春表示,《解释》为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办案指引。各级检察机关会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要求,保持对贪腐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为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检察机关近三年查办贪贿犯罪大要案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