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某将公司财产转移出去,对后面的执行工作开展非常不利。执行局迅速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抽调干警5人连夜赶到河南郑州围堵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分成两队人员,一队在查某必经的高速出站口拦截,另一队在其将要商谈合作的公司附近蹲守。然而,心有防范的查某临时改变了行程,始终没有出现在高速收费站。连续蹲守三天后,高速出站口的干警收到通知,查某在公司门口“现身”了。于是两队干警火速汇合,在查某从公司大楼下来的一刻,迅速将其控制住。
“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查某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很是惊讶。执行干警出示相关证件后,当即依法对查某的人身及汽车进行了搜查,在查某驾驶的奔驰车上发现大量的高档烟酒、茶叶、金条,还有5万元现金。经过11个小时的车程,查某被带回无锡滨湖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说教劝导,可查某称:“这些东西都不是我的,是我帮别人带的,我拿不出钱还款。”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查某,滨湖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查某仍坚称“没有钱”,“以前的钱都已经还债了”。但其对自己汽车上名贵财物的来源交代不清楚,前后无法自圆其说,在被司法拘留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滨湖法院以被执行人查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即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原标题:开豪车携金条拒不执行“老赖”被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