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最终李女士获胜,从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在K1301次列车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认为,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从而实现全车禁烟,有利于公共环境和公民健康的保护。
列车内张贴的乘车安全须知载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
既然铁路部门对自身的服务明确提出了要求,明确全车厢禁烟,就应当坚决执行,而不能让规程、须知成为一纸空文。
案件当中涉事列车、铁路局在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设置了吸烟区,并且未能有效阻止乘客乃至工作人员吸烟,显然已经违反了自身制订的规程。即使初衷是为了满足烟民们的迫切需求,延续一直以来的惯用做法,但也不能成为其规避《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借口。既然违反了规程,就应受到惩罚。
吸烟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他人都可谓百害而无一利。禁烟不仅是出于对烟民的劝诫,更是保护非烟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如果仅仅为了保护吸烟者的自由而人为设置便利条件,侵害了其他乘客的身体健康,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综上所述:持续近一年之久的案件终于给出了裁定。案件之典型不仅涉及法律法规的解读,也涉及国情民情的需求。如今的判决标志着对公众权利的重视以及法律的严肃。铁路部门作为人员流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吸烟问题上应当大胆的迈出全面禁烟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