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余某接到一个不显示号码的男子电话,问要不要送毒品“K粉”,每克提成50元,余回答说送,于是根据男子指示,就到约定的地点,携带一包13克的“K粉”到酒吧贩卖给林某,二人交易完后,正要离开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脏款,作案小灵通一部。据调查,余某未满18岁。目前,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执行逮捕,后被检查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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